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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放美国能源

根据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作为总统的权力,特此命令:

第1节. 背景. 美国拥有丰富的能源和自然资源,这些资源历史上推动了我国的经济繁荣。近年来,繁重且受意识形态驱动的法规阻碍了这些资源的开发,限制了可靠且负担得起的电力的生成,减少了就业机会的创造,并给我们的公民带来了高昂的能源成本。这些高昂的能源成本通过推高交通、供暖、公用事业、农业和制造业的成本,摧毁了美国消费者,同时削弱了我们的国家安全。

因此,释放美国负担得起且可靠的能源和自然资源符合国家利益。这将恢复美国的繁荣——包括那些近年来被我们的经济遗忘的男男女女。它还将重建我们国家的经济和军事安全,通过实力实现和平。

第2节. 政策. 美国的政策是:

(a) 鼓励在联邦土地和水域上进行能源勘探和生产,包括在外大陆架上,以满足我们公民的需求,并巩固美国作为全球能源领导者的地位,直到未来;

(b) 确立我们作为非燃料矿物(包括稀土矿物)的主要生产和加工国的地位,这将为国内创造就业机会和繁荣,加强美国及其盟友的供应链,并减少恶意和敌对国家的全球影响力;

(c) 通过确保每个州和地区的可靠能源供应充足且易于获取,保护美国的经济和国家安全以及军事准备;

(d) 确保所有与能源相关的监管要求都基于明确适用的法律;

(e) 取消“电动汽车(EV)授权”,并通过消除机动车辆访问的监管障碍,促进真正的消费者选择,这对经济增长和创新至关重要;通过确保消费者选择车辆的公平监管环境;通过终止适当情况下限制汽油动力汽车销售的国家排放豁免;并通过考虑取消不公平的补贴和其他政府强加的市场扭曲,这些扭曲有利于电动汽车而不是其他技术,并通过使其他类型的车辆变得不可负担,实际上强制个人、私营企业和政府实体购买电动汽车;

(f) 保障美国人民选择各种商品和设备的自由,包括但不限于灯泡、洗碗机、洗衣机、燃气灶、热水器、马桶和淋浴头,并促进制造业和设备行业的市场竞争和创新;

(g) 确保在评估规则、法规或行动的全球影响时,应将其国内成本和收益分开报告,以促进合理的监管决策,并优先考虑美国人民的利益;

(h) 保证所有行政部门和机构(机构)提供公众评论和严格的同行评审科学分析的机会;

(i) 确保除非法律要求,否则不得以违反本节所述原则的方式使用联邦资金。

第3节. 立即审查所有可能阻碍国内能源资源开发的机构行动. (a) 所有机构的负责人应审查所有现有法规、命令、指导文件、政策、和解、同意令和任何其他机构行动(统称为机构行动),以识别那些对国内能源资源的识别、开发或使用施加不当负担的机构行动——特别关注石油、天然气、煤炭、水电、生物燃料、关键矿物和核能资源——或与本节第2节所述政策不一致的机构行动,包括对消费者选择车辆和设备的限制。

(b) 在本命令发布之日起30天内,每个机构的负责人应与管理和预算办公室(OMB)主任和国家经济委员会(NEC)协商,制定并开始实施行动计划,以尽可能迅速且符合适用法律的方式暂停、修订或撤销本节(a)小节中识别为不当负担的所有机构行动。任何确定其机构没有本节(a)小节所述机构行动的机构负责人应向OMB主任提交一份书面声明,说明这一情况,并且除非OMB主任确定该机构确实有本节所述的机构行动,否则该机构在本节下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c) 机构应立即通知司法部长根据本节(a)小节采取的任何步骤,以便司法部长可以酌情:

(i) 向任何对可能与此类行动相关的未决诉讼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供本行政命令和任何此类行动的通知;

(ii) 请求该法院暂停或以其他方式延迟进一步诉讼,或寻求与本命令一致的其他适当救济,直到完成本命令中所述的行政行动。

(d) 根据本节第2节所述的政策,司法部长应考虑是否应通过暂停或其他救济来解决针对非法、危险或有害政策的未决诉讼。

第4节. 撤销和修订某些总统和监管行动. (a) 以下内容被撤销,其中设立的任何办公室被废除:

(i) 2021年1月20日的第13990号行政命令(保护公共卫生和环境,恢复科学以应对气候危机);

(ii) 2021年1月20日的第13992号行政命令(撤销某些关于联邦法规的行政命令);

(iii) 2021年1月27日的第14008号行政命令(在国内外应对气候危机);

(iv) 2021年1月27日的第14007号行政命令(总统科学和技术顾问委员会);

(v) 2021年2月4日的第14013号行政命令(重建和加强难民安置计划,并规划气候变化对移民的影响);

(vi) 2021年5月7日的第14027号行政命令(设立气候变化支持办公室);

(vii) 2021年5月20日的第14030号行政命令(气候相关金融风险);

(viii) 2021年8月5日的第14037号行政命令(加强美国在清洁汽车和卡车领域的领导地位);

(ix) 2021年12月8日的第14057号行政命令(通过联邦可持续性催化清洁能源产业和就业);

(x) 2022年4月22日的第14072号行政命令(加强国家的森林、社区和地方经济);

(xi) 2022年9月12日的第14082号行政命令(实施2022年通胀削减法案的能源和基础设施条款);

(xii) 2023年4月21日的第14096号行政命令(振兴我们国家对环境正义的承诺)。

(b) 与美国气候军团相关的所有活动、计划和操作,包括任何机构采取的行动,应立即终止。在本命令发布之日起一天内,内政部长应向2023年12月签署的“美国气候军团谅解备忘录”的所有各方提交一封信,以终止该备忘录,备忘录各方的负责人应以书面形式同意终止。

(c) 根据适用法律,分配给本节(a)小节废除的实体或计划的任何资产、资金或资源应重新定向或处置。

(d) 任何机构负责人如果对本节(a)小节中的办公室和计划采取了行动,应采取一切必要步骤,确保所有此类行动被终止,或者如果必要、适当或法律要求,将这些活动转移到其他机构或实体。

(e) 美国与任何第三方代表本节(a)小节废除的实体或计划或为其利益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应尽快根据法律允许的方式终止。

第5节. 通过高效许可释放能源主导地位. (a) 1977年5月24日的第11991号行政命令(关于保护和增强环境质量)特此撤销。

(b) 为了加快和简化许可程序,在本命令发布之日起30天内,环境质量委员会(CEQ)主席应提供关于实施《国家环境政策法》(NEPA)的指导,并提议撤销CEQ的NEPA法规,见40 CFR 1500等。

(c) 在提供指导后,CEQ主席应召集一个工作组,协调机构级实施法规的修订,以确保一致性。本节(b)小节的指导以及任何由此产生的实施法规必须加快许可批准,并满足2023年财政责任法案(公法118-5)中规定的截止日期。根据适用法律,所有机构必须优先考虑效率和确定性,而不是任何其他目标,包括那些与本命令第2节所述政策目标不一致或可能增加许可过程延迟和模糊性的目标。

(d) 国防部长、内政部长、农业部长、商务部长、住房和城市发展部长、交通部长、能源部长、国土安全部长、环境保护署(EPA)署长、CEQ主席以及任何其他相关机构的负责人应采取一切可用努力,消除各自许可过程中的所有延迟,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一般许可和规则许可。对于任何机构负责人认为对国家经济或国家安全至关重要的项目,机构应使用所有可能的权力,包括紧急权力,以加快联邦许可的裁决。机构应与项目赞助商密切合作,以实现许可项目的最终建设或开发。

(e) NEC主任和立法事务办公室主任应共同准备向国会提交的建议,这些建议应:

(i) 促进州际能源运输和其他关键能源基础设施的许可和建设,包括但不限于管道,特别是在近年来缺乏此类开发的地区;

(ii) 在联邦许可过程中提供更大的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简化NEPA应用的司法审查。

第6节. 优先考虑环境分析的准确性. (a) 在所有联邦许可裁决或监管过程中,所有机构应仅遵守相关立法要求的环境考虑,并消除任何超出这些要求的考虑。在履行所有这些要求时,机构应严格使用其掌握的最强大的评估方法,不得使用任意或受意识形态驱动的方法。

(b) 根据第13990号行政命令设立的温室气体社会成本跨机构工作组(IWG)特此解散,IWG发布的任何指导、指示、建议或文件被撤回,不再代表政府政策,包括:

(i) 2021年1月27日的总统备忘录(通过科学完整性和基于证据的决策恢复对政府的信任);

(ii) 2023年11月的温室气体监测和测量跨机构工作组报告(推进美国温室气体测量、监测和信息系统的国家战略);

(iii) 2021年2月的技术支持文件(根据第13990号行政命令的碳、甲烷和一氧化二氮社会成本临时估计);

(iv) 基于IWG工作或指导的全部或部分的温室气体社会成本估计,包括碳社会成本、甲烷社会成本或一氧化二氮社会成本的估计。

(c) “碳社会成本”的计算存在逻辑缺陷,基于经验科学的依据薄弱,政治化,并且缺乏立法基础。其滥用任意减缓了监管决策,并通过使美国经济在国际上失去竞争力,鼓励了外国能源生产商在全球能源和自然资源市场中占据更大份额,从而对环境产生了更大的人类影响。因此,在本命令发布之日起60天内,EPA署长应发布指导,以解决这些有害和不利的不足,包括考虑从任何联邦许可或监管决策中取消“碳社会成本”计算。

(d) 在本节(c)小节发布的指导之前,机构应确保评估机构行动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变化价值的估计,包括关于国内与国际影响的考虑以及评估适当的贴现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与2003年9月17日的OMB A-4号通告(监管分析)中包含的指导一致。

(e) 此外,每个机构的负责人应根据适用法律,酌情启动一个过程,对任何规则、法规、政策或行动进行必要的更改,以确保与监管分析的一致性。

(f) 在本命令发布之日起30天内,EPA署长应与任何其他相关机构的负责人合作,向OMB主任提交关于署长发现的合法性和持续适用性的联合建议,“根据《清洁空气法》第202(a)条的温室气体危害和原因或贡献发现”,最终规则,74 FR 66496(2009年12月15日)。

第7节. 终止绿色新政. (a) 所有机构应立即暂停通过2022年通胀削减法案(公法117-169)或基础设施投资和就业法案(公法117-58)拨款的资金发放,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国家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公式计划和充电和燃料基础设施自由裁量拨款计划提供的电动汽车充电站资金,并应审查其发放此类拨款、贷款、合同或任何其他资金发放的过程、政策和计划,以确保其符合法律和本命令第2节所述的政策。在本命令发布之日起90天内,所有机构负责人应向NEC主任和OMB主任提交一份报告,详细说明此次审查的结果,包括增强其与第2节所述政策一致性的建议。在本节(a)小节中确定的任何资金在OMB主任和经济政策总统助理确定此类发放符合他们选择采纳的任何审查建议之前,不得由给定机构发放。

(b) 在采购商品和服务、做出租赁决策以及做出其他导致联邦资金发放的安排时,机构应尽可能优先考虑成本效益、美国工人和企业以及纳税人资金的合理使用。OMB主任应最终确定并发布指导,以进一步实施本节。

(c) 所有机构应评估是否可以利用当局和法规的执行裁量权来推进本命令第2节所述的政策。在本命令发布之日起30天内,每个机构应向OMB主任提交一份报告,识别任何此类情况。

第8节. 保护美国的国家安全.(a) 能源部长被指示尽快重启液化天然气出口项目申请的审查,符合适用法律。在评估任何特定申请所推进的“公共利益”时,能源部长应考虑授予申请对美国经济和就业的影响以及对盟友和伙伴安全的影响。

(b) 对于根据1974年深水港口法(DWPA),33 U.S.C. 1501等,先前已发布有利记录决定(ROD)的任何拟议液化天然气出口深水港口(项目),海事管理局(MARAD)署长应在本命令发布之日起30天内,并根据适用法律,确定在ROD之后提出的任何项目改进是否可能导致与最初评估的项目相关的环境后果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呈现出可预见的负面环境后果的严重不同情况(严重不同的后果)。在做出此决定时,MARAD应定性评估有和没有拟议改进的项目之间的负面环境后果的任何差异,包括最终环境影响声明(EIS)中未解决的任何潜在后果,尽管在最终EIS之后可能已对NEPA进行了修订,但仍应视为足够。MARAD应将此决定连同详细理由提交给交通部长和总统。

(c) 根据本节(b)小节,如果MARAD确定此类改进不太可能导致严重不同的后果,则应在该决定中包括对ROD的补充和更新(如有必要),然后在不超过30天的时间内,签发DWPA许可证。

(d) 如果MARAD在交通部长的同意下确定此类拟议改进可能导致严重不同的后果,则应在提交此类决定后60天内发布环境评估(EA),检查此类后果,并对于所有其他未因项目改进而改变的环境后果,应重申最终EIS的结论。在发布EA后30天内,MARAD应发布ROD的附录(如有必要),并在不超过30天的时间内签发与ROD一致的DWPA许可证。

第9节. 恢复美国的矿物主导地位. (a) 内政部长、农业部长、EPA署长、CEQ主席以及任何其他相关机构的负责人应根据情况识别所有对国内非燃料矿物的开采和加工施加不当负担的机构行动,并采取措施修订或撤销此类行动。

(b) 内政部长和农业部长应重新评估任何公共土地撤回以进行潜在修订。

(c) 内政部长应指示美国地质调查局局长考虑更新调查的关键矿物清单,包括考虑纳入铀。

(d) 内政部长应优先考虑加快美国详细地质测绘的持续努力,重点是定位以前未知的关键矿物矿床。

(e) 能源部长应确保关键矿物项目,包括关键矿物的加工,获得联邦支持的考虑,前提是有拨款资金可用。

(f) 美国贸易代表应评估国外的剥削性做法和国家支持的矿物项目是否非法或不当负担或限制美国商业。

(g) 商务部长应评估国家对矿物的依赖及其对国家安全的影响以及采取贸易行动的潜力。

(h) 国土安全部长应评估可能由强迫劳动生产的矿物的数量和流入美国的情况,以及此类流入是否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并在本命令发布之日起90天内向NEC主任提供此评估。

(i) 国防部长应考虑美国在供应和维护国家国防储备方面的需求,审查管理国家国防储备的法律权力和义务,并采取一切适当步骤,确保国家国防储备在未来短缺时提供充足的关键矿物供应。

(j) 在本命令发布之日起60天内,国务卿、商务部长、劳工部长、美国贸易代表以及任何其他相关机构的负责人应向经济政策总统助理提交一份报告,其中包括政策建议,以增强美国采矿和精炼公司在其他矿物丰富国家的竞争力。

(k) 国务卿应考虑通过四方安全对话推进美国境内矿物的开采和加工的机会。

第10节. 一般规定. (a) 本命令中的任何内容不得解释为损害或以其他方式影响:

(i) 法律授予行政部门或机构或其负责人的权力;或

(ii) OMB主任与预算、行政或立法提案相关的职能。

(b) 本命令应以符合适用法律的方式实施,并受拨款可用性的限制。

(c) 本命令无意且不会在法律或衡平法上对任何一方针对美国、其部门、机构或实体、其官员、雇员或代理人或任何其他人创设任何可执行的权利或利益,无论是实质性的还是程序性的。

白宫,

2025年1月20日。

www.us-acna.info (2025.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