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言论自由并结束联邦审查
根据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作为总统的权力,以及《美国法典》第3编第301条,特此命令如下:
第1节. 目的.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是我们共和国成功的关键,它确立了美国人民在公共领域自由表达而不受政府干预的权利。过去4年,上一届政府通过审查美国人在在线平台上的言论,常常对第三方(如社交媒体公司)施加巨大的胁迫压力,以调节、封禁或以其他方式压制联邦政府不认可的言论,践踏了言论自由权。在打击“错误信息”、“虚假信息”和“恶意信息”的幌子下,联邦政府以推进政府关于重大公共辩论议题的偏好叙事的方式,侵犯了全美公民受宪法保护的言论权利。在一个自由社会中,政府对言论的审查是不可容忍的。
第2节. 政策. 美国的政策是:
(a) 确保美国人民参与受宪法保护的言论的权利;
(b) 确保没有任何联邦政府官员、雇员或代理人从事或便利任何会违宪地剥夺任何美国公民言论自由的行为;
(c) 确保不利用纳税人资源从事或便利任何会违宪地剥夺任何美国公民言论自由的行为;
(d) 识别并采取适当行动纠正联邦政府过去与审查受保护言论相关的错误行为。
第3节. 结束对受保护言论的审查. (a) 任何联邦部门、机构、实体、官员、雇员或代理人不得以违反本命令第2节的方式行事或使用任何联邦资源。
(b) 司法部长应与行政部门和机构负责人协商,调查过去4年中联邦政府与本命令目的和政策不一致的活动,并准备一份报告,通过政策副幕僚长提交给总统,报告中应包含基于调查结果采取的适当补救措施的建议。
第4节. 一般规定. (a) 本命令中的任何内容不得解释为损害或以其他方式影响:
(i) 法律授予行政部门或机构或其负责人的权力;或
(ii) 管理与预算办公室主任与预算、行政或立法提案相关的职能。
(b) 本命令应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施,并取决于拨款的可用性。
(c) 本命令无意且不会创建任何可在法律或衡平法上由任何一方对美利坚合众国、其部门、机构或实体、其官员、雇员或代理人或任何其他人强制执行的权利或利益,无论是实质性的还是程序性的。
白宫,
2025年1月20日。
www.us-acna.info (2025.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