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恢复美国领空主权

根据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作为总统的权力,特此命令:

第1节. 目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UAS),即无人机,具有提升公共安全及巩固美国在全球创新领域领导地位的潜力。但犯罪分子、恐怖分子和敌对外国行为体正加紧将这些技术武器化,对我国本土构成新的严重威胁。贩毒集团利用UAS跨境走私芬太尼、向监狱输送违禁品、监视执法活动并危害公共安全。大型集会活动易受未经授权UAS飞行的干扰与威胁。包括军事基地在内的关键基础设施频繁遭遇UAS侵入——且往往无法识别。必须立即采取行动确保美国对其领空的主权,维护空域安全。

第2节. 定义。本命令中:

(a)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或"UAS"定义见《美国法典》第49编第44801条;

(b) "关键基础设施"定义见《美国法典》第42编第5195c(e)条,包括2024年4月30日《国家安全备忘录22号》(关键基础设施安全与韧性)(NSM-22)中指定的所有关键基础设施领域的系统与资产;

(c) "行业风险管理机构"或"SRMA"定义见《美国法典》第6编第650条及NSM-22补充说明。

第3节. 政策。美国政策是确保对国家领空的管控,保护公众、关键基础设施、大型集会活动及军事和政府敏感设施与行动免受UAS滥用或非法使用构成的威胁。

第4节. 恢复美国领空主权特别工作组。为协助确保国家领空管控,特设立联邦恢复美国领空主权特别工作组(工作组)。工作组由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APNSA)或其指定人员担任主席,成员包括APNSA认定的行政部门和机构负责人或其代表。工作组应审查相关操作、技术和监管框架,依法制定应对UAS威胁的解决方案,并就本命令所有行动的实施提出建议。

第5节. 保护公众的领空管制。联邦航空管理局(FAA)局长应:

(a) 就2016年《FAA扩展、安全与安保法案》第2209(f)条修订要求的规则制定:

(i) 立即向管理与预算办公室(OMB)和工作组提交拟议规则制定通知(NPRM),建立法定程序以限制无人机飞越固定设施,并酌情按本命令定义解释关键基础设施;

(ii) NPRM公布后尽快颁布最终规则;

(b) 根据第2209条开展国家安全和国土安全评估时,酌情与行业风险管理机构(SRMA)、国防部长、国土安全部长或司法部长协调,涉及军事设施或行动时必须与国防部长协调;

(c) 自本命令签署之日起180天内,以开放格式免费在线发布航空通告(NOTAMs)和临时飞行限制(TFRs),便于无人机地理围栏及航空导航引导系统使用。该在线发布应作为现有NOTAMs和TFR发布方式的补充而非替代。

第6节. 强化领空主权。(a) 司法部长应与FAA局长协调,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在无人机操作者危害公众、违反空域限制或利用无人机实施其他犯罪时,充分执行相关民事和刑事法律;

(b) 司法部长应定期通过APNSA向总统提交立法提案,修订违反限制空域的刑事处罚;

(c) 自本命令签署之日起30天内,司法部长和国土安全部长应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确保其部门拨款计划允许符合条件的州、地方、部落和领地(SLTT)机构获得拨款,用于采购UAS或无人机探测、跟踪、识别设备及服务,且符合SLTT法定权限。

第7节. 无人机及信号探测、跟踪与识别。(a) 在符合法律及《第四修正案》前提下,各行政部门和机构应运用现有权限使用设备探测、跟踪和识别无人机及信号;

(b) 自本命令签署之日起30天内,司法部长、交通部长、国土安全部长和联邦通信委员会主席应修订2020年8月《关于联邦法律适用于探测和反制无人航空器系统技术获取与使用的咨询意见》,反映联邦法律法规在无人机领域的最新发展;

(c) 自本命令签署之日起60天内,FAA局长应在《1974年隐私法》(《美国法典》第5编第552a条)等法律允许范围内,向相关行政部门、机构及SLTT机构自动实时提供与UAS远程识别信号关联的个人身份信息,用于执行联邦或州法律,并采取适当国家安全和隐私保护措施;

(d) 自本命令签署之日起60天内,国土安全部长和FAA局长应酌情与其他SRMA负责人协调,发布指南协助私营关键基础设施所有者或运营商运用技术探测、跟踪和识别无人机及信号。

第8节. 加强综合保护。自本命令签署之日起90天内,国土安全部长和司法部长应与国防部长和交通部长协调,基于《美国法典》第6编第124n(k)(8)条定义的风险评估,通过APNSA向总统提交建议:是否应将南北陆路边境、大型机场、联邦设施、关键基础设施及军事设施/资产指定为《美国法典》第6编第124n条和第10编第130i条规定的受保护设施/资产,以及相关法律是否需要修订。

第9节. 反无人机能力建设。(a) 自本命令签署之日起30天内,司法部长和国土安全部长应研究将反UAS行动响应纳入联合反恐任务组,以保护大型集会活动;

(b) 司法部长应与国防部长、交通部长(通过FAA局长)、国土安全部长、OMB主任及联邦通信委员会主席协调,立即采取一切适当措施落实2022年3月《国会可行性报告》关于建立国家反无人航空器系统训练中心(中心)的建议。中心成立后,初期培训应侧重提升联邦和SLTT机构保障2026年FIFA世界杯、2028年夏季奥运会等美国重大国际体育赛事安全的能力。

第10节. 一般条款。(a) 本命令不得解释为损害或影响:

(i) 法律授予行政部门/机构或其负责人的权力;或

(ii) OMB主任在预算、行政或立法提案方面的职能;

(b) 本命令实施须符合适用法律并取决于拨款可用性;

(c) 本命令不意图且不创设任何法律或衡平法上可对美国及其部门/机构/实体、官员/雇员/代理人或其他方强制执行的权利或利益;

(d) 本命令发布费用由交通部承担。

唐纳德·J·特朗普

白宫

2025年6月6日

www.us-acna.info (2025.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