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评估和调整美国对外援助
根据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作为总统的权力,特此命令:
第1节. 目的。美国的对外援助行业和官僚机构并未与美国利益保持一致,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与美国价值观相悖。它们通过在外国推广与国家和国家内部和谐稳定关系直接相反的理念,破坏了世界和平。
第2节. 政策。美国的政策是,任何进一步的美国对外援助不得以不完全符合美国总统外交政策的方式发放。
第3节. (a) 暂停美国对外发展援助90天,以评估项目效率和与美国外交政策的一致性。所有负责美国对外发展援助计划的部门和机构负责人应立即暂停向外国以及执行非政府组织、国际组织和承包商发放新的义务和发展援助资金,等待对这些计划进行项目效率和与美国外交政策一致性的审查,审查应在本命令发布后90天内完成。管理和预算办公室(OMB)应通过其分配权限执行此暂停。
(b) 对美国对外援助计划的审查。每个对外援助计划的审查应由负责的部门和机构负责人根据国务卿提供的指导方针进行,并与OMB主任协商。
(c) 决定。负责的部门和机构负责人应在与OMB主任协商后,在本命令发布后90天内根据审查建议决定是否继续、修改或终止每个对外援助计划,并需获得国务卿的同意。
(d) 恢复暂停的发展援助资金。如果进行了审查,并且国务卿或其指定人员在与OMB主任协商后决定以相同或修改的形式继续该计划,则可以在90天期限结束之前恢复对该计划的新的义务和发展援助资金的发放。此外,任何其他新的对外援助计划和义务必须由国务卿或其指定人员在与OMB主任协商后批准。
(e) 豁免。国务卿可以豁免第3(a)节中特定计划的暂停。
第4节. 一般规定。 (a) 本命令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损害或以其他方式影响:
(i) 法律授予行政部门或机构或其负责人的权力;或
(ii) 管理和预算办公室主任与预算、行政或立法提案相关的职能。
(b) 本命令应在符合适用法律并根据拨款可用性的情况下实施。
(c) 本命令无意且不会创建任何可在法律或衡平法上由任何一方对美国、其部门、机构或实体、其官员、雇员或代理人或任何其他人强制执行的权利或利益,无论是实质性的还是程序性的。
白宫,
2025年1月20日。
www.us-acna.info (2025.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