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美国银行账户免受欺诈、浪费和滥用
根据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作为总统的权力,特此命令:
第1节. 目的。促进财务诚信和运营效率是联邦政府的重要职责。联邦政府每年处理数万亿美元的支出,支付给个人、企业和组织,以及来自税收、费用和其他支付的收入,以资助日常和长期的政府运营。这些交易流入和流出美国总基金(General Fund),可以将其视为美国的银行账户。在2024财年,有33.9万亿美元流入总基金,33.6万亿美元流出该账户,其中包括5.87万亿美元(扣除净利息)的福利、拨款、贷款、供应商付款和其他支出。
财政部是联邦政府最大的财务支付管理者,负责保护总基金,但缺乏足够的控制措施来跟踪通过总基金的交易,以确定它们是否合理。为了实施足够的控制措施并确保对美国纳税人的问责,财政部需要从行政部门和机构(机构)获得比目前提供的更多的财务信息。
财务欺诈威胁联邦计划的完整性,并破坏对政府的信任。机构过去对技术的投资不足以及长期以来获取准确数据的挑战,阻碍了它们更全面地保护纳税人的资金免受欺诈和不当支付。政府问责办公室估计,联邦政府每年因欺诈损失2330亿至5210亿美元。
除了作为纳税人资金的高效管理者外,联邦政府还必须代表美国公众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并确保纳税人资金的使用透明。目前,联邦资金由财政部和授权自行支付的各个联邦政府实体(称为非财政部支付办公室,NTDOs)支付。在2024财年,NTDOs估计负责1.81亿笔支付,总额超过1.5万亿美元(约占联邦政府支付总额的22%)。这种支付权限的分散,加上联邦政府中非标准财务管理系统的激增,导致了昂贵、脱节和重复的财务报告、缺乏财务可追溯性、复杂的财务管理、不透明、运营风险增加以及财政部提供集中监督的能力下降。
本命令通过使财政部更容易在代表机构支付资金之前进行不当支付和欺诈预防筛查,促进财务诚信。本命令通过要求机构向财政部提供更详细地跟踪通过总基金的交易所需的信息,增加了透明度和问责制。本命令还通过在可能的情况下将支付职能归还给财政部,并整合和标准化联邦核心财务系统,提高了运营效率。
第2节. 政策。美国的政策是防范财务欺诈和不当支付,增加联邦政府运营和财务状况的透明度和问责制,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并增强联邦支付的安全性。
第3节. 财政部对机构支付信息的验证。(a) 财政部长在与管理和预算办公室主任(OMB主任)协商后,应更新指导并增强系统,以确保财政部根据财政部长支付权限(包括31 U.S.C. 3321)代表机构支付的所有款项,均需经过财政部长和机构为防范财务欺诈和不当支付而建立的预认证验证程序,以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为准。此类指导应制定符合31 U.S.C. 3351及以下条款中所述的“不支付工作系统”的指南,以及财政部长和OMB主任认为有助于减少财务欺诈和不当支付的其他支付、账户和收款人验证计划和服务。
(b) 根据31 U.S.C. 3354,所有机构的负责人应与财政部长合作,履行其通过预认证和预奖励程序确定支付或奖励资格的义务,由财政部长确定,包括根据本节(a)小节和本命令第4节的规定,以防止欺诈和不当支付。
(c) 财政部长应通过行使31 U.S.C. 3351及以下条款中的权力,在与OMB主任协商后,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免除5 U.S.C. 552a(o)的要求,以最小化访问和使用数据以防止欺诈和不当支付的行政障碍。
(d) 在本命令发布之日起90天内,机构负责人应审查并根据需要修改其根据1974年《隐私法》的相关系统记录通知,以包括一项“常规使用”,允许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向财政部披露记录,以识别、防止或追回欺诈和不当支付。
(e) 财政部长在与OMB主任协商后,应向机构负责人发布指导,说明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机构负责人可以向财政部长提供检测和防止欺诈和不当支付所需的数据,以及支付信息验证的数据(例如,不包括健康记录等数据)。
第4节. 支付验证的实施和合规。(a) 机构负责人通过指定的机构官员(认证官员或COs),负责验证联邦政府支付的合法性、适当性和正确性,并履行31 U.S.C. 3528中的职责,应遵守财政部长发布的支付要求和指示,包括预认证要求。
(b) 财政部长应考虑适当情况下向机构发布指示,以强制执行以下预认证标准,用于COs提交的支付请求(凭证),在CO认证支付之前:
(i) 资金在承担义务时可用。如果在承担义务时资金不可用,则CO不应认证支付。
(ii) 凭证上的支付金额和收款人姓名正确,符合财政部规定的标准格式。
(iii) 为凭证上的每个收款人提供适当的社会安全号码、纳税人识别号码、雇主识别号码、个人纳税人识别号码或收款人ID号码,如适用。
(iv) 支付将从中提取的拨款或基金可用于凭证中规定的目的,并标有适当的财政部账户符号/业务事件类型代码。
(v) 收款人不是已故个人,以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为准。
(vi) 凭证上提供的账户号码在金融机构持有,并且是开放、有效的,属于收款人或收款人的有效指定人。
(vii) 合同或协议在凭证上通过提供合同号码(称为采购工具标识符)进行引用,如适用。
(viii) 财务援助奖励(非汇总)在凭证上通过提供奖励号码(称为联邦奖励识别号码)进行引用,如适用。
(ix) 对于汇总表,凭证上的支付应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此类表的标准格式提交。
(c) 机构负责人应在财政部确定并根据本节(a)和(b)小节发布的要求和指示中规定的支付日期之前,向财政部长或其指定人提交支付文件(与同日支付无关),以便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欺诈和不当支付筛查。对于同日支付,机构负责人应尽可能提前向财政部长或其指定人提交支付文件。
(d) 在根据本节(a)小节发布要求和指示时,财政部长应考虑是否适当规定财政部首席支付官将未通过根据本命令第3节(a)小节建立的预认证验证程序的任何支付退还给相关机构进行核对,并通知指定的CO。
(e) 财政部长应在根据本节(a)小节发布的指导或其他法规或指导中,包括一个透明的程序,供机构请求豁免特定支付或支付类别的部分或全部支付验证要求。
第5节. 核心财务系统整合。(a) 在本命令发布之日起180天内,OMB主任应发布指导,指示31 U.S.C. 901(b)中描述的机构(CFO法案机构)整合其核心财务系统。
(b) 尽快但不迟于本命令发布之日起180天内,OMB主任在与财政部长协商后,应发布指导,指示所有非CFO法案机构将交易性财务管理服务整合到财政部批准的单一提供商下。
(c) 尽快,所有CFO法案机构的负责人应使用通过财务管理质量服务管理办公室管理的财务管理市场中提供的标准财务管理系统。
(d) 机构负责人应确保核心财务系统符合联邦会计和财务报告标准以及财政部不时发布的相关法规、命令、指导文件、政策声明和其他机构行动。
第6节. 减少NTDOs。(a) 在本命令发布之日起30天内,财政部长应评估是否保留其根据31 U.S.C. 3321(b)委托给机构的支付权限,并根据适用法律发布撤销此类委托的通知,如适用。
(b) 根据31 U.S.C. 3321(c)拥有支付权限的机构负责人,包括国防部长、国土安全部长和司法部长(但为避免疑问,不包括最高法院和行政分支以外的其他联邦政府实体),将与财政部长合作,根据适用法律,将其支付活动(与分类支付无关)委托给财政部首席支付官。
(c) 尽管有本节(a)或(b)小节的规定,财政部长可以继续在其他机构委托支付权限给NTDOs,如果这样做符合重要的政府优先事项。任何剩余的NTDOs必须按照财政部当时的指导和适用法律,每天向财政部的集中会计和报告系统报告。
(d) 财政部长应制定一个计划,集中管理以前由NTDOs支付的所有款项,确保政府支付的连续性。
(e) 财政部长与机构负责人协调,应为目前作为NTDOs运营的机构制定过渡计划,包括人员调整、系统集成以及完全整合所需的法律或法规修改。
(f) 根据33 U.S.C. 3321(b)拥有支付权限的机构负责人应停用所有内部支付系统,并使用财政部的支付系统,除非财政部授权或适用法律另有要求。
第7节. 报告和实施要求。(a) 所有机构的负责人应在本命令发布之日起90天内向OMB主任提交一份合规计划,详细说明其策略:
(i) 将支付权限过渡给财政部,如适用且如本命令所述;
(ii) 更新和整合系统与财政部平台;
(iii) 验证支付信息的程序,如本命令所述;
(iv) 根据OMB主任与财政部长协调制定的标准和报告规范,将不当支付相关信息传输给财政部,如本命令所述。
(b) 财政部长应在本命令发布之日起180天内,通过总统经济政策助理向总统提交一份实施报告,详细说明本命令所述事项的进展。
(c) 财政部长和机构负责人在实施本命令时,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分类信息和系统,以及个人身份信息和纳税申报信息。
第8节. 一般规定。(a) 本命令中的任何内容不得解释为损害或以其他方式影响:
(i) 法律授予行政部门或机构或其负责人的权力;或
(ii) 管理和预算办公室主任与预算、行政或立法提案相关的职能。
(b) 本命令应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并根据拨款情况实施。
(c) 本命令无意也不创造任何法律或衡平法上可执行的实质性或程序性权利或利益,任何一方不得针对美国、其部门、机构或实体、其官员、雇员或代理人或任何其他人强制执行。
唐纳德·J·特朗普
白宫
2025年3月25日。
www.us-acna.info (2025.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