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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战略比特币储备和美国数字资产储备库

根据宪法和美利坚合众国法律赋予我作为总统的权力,特此命令:

第1节. 背景。比特币是最早的加密货币。比特币协议永久性地将比特币(BTC)的总供应量限制在2100万枚,且从未被黑客攻击过。由于其稀缺性和安全性,比特币常被称为“数字黄金”。由于BTC的供应量是固定的,率先建立战略比特币储备的国家将具有战略优势。美国政府目前持有大量BTC,但尚未实施政策以最大化BTC作为全球金融体系中独特价值储存手段的战略地位。正如我国明智地管理和控制任何其他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控制权符合国家利益一样,我国必须利用而非限制数字资产的力量以实现繁荣。

第2节. 政策。美国的政策是建立战略比特币储备。进一步的政策是建立美国数字资产储备库,作为美国其他数字资产持有的安全账户,以便有序和战略性地管理。

第3节. 战略比特币储备和美国数字资产储备库的创建和管理。

(a) 财政部长应设立一个办公室,负责管理和维护统称为“战略比特币储备”的托管账户,该储备将由财政部持有的所有BTC资本化,这些BTC是作为刑事或民事资产没收程序的一部分最终没收的,或用于满足任何行政部门或机构(机构)施加的任何民事罚款,且不需要满足31 U.S.C. 9705下的要求或根据本节(d)款释放的(政府BTC)。在本命令发布之日起30天内,每个机构应审查其将持有的任何政府BTC转移到战略比特币储备的权限,并向财政部长提交反映该审查结果的报告。存入战略比特币储备的政府BTC不得出售,并应作为美国的储备资产,根据适用法律用于实现政府目标。

(b) 财政部长应设立一个办公室,负责管理和维护统称为“美国数字资产储备库”的托管账户,该储备库将由财政部拥有的所有数字资产资本化,不包括BTC,这些资产是作为刑事或民事资产没收程序的一部分最终没收的,且不需要满足31 U.S.C. 9705下的要求或根据本节(d)款释放的(储备资产)。在本命令发布之日起30天内,每个机构应审查其将持有的任何储备资产转移到美国数字资产储备库的权限,并向财政部长提交反映该审查结果的报告。财政部长应根据适用法律确定负责任地管理美国数字资产储备库的策略。

(c) 财政部长和商务部长应制定获取额外政府BTC的策略,前提是这些策略预算中立且不会对美国纳税人造成额外成本。然而,美国政府不得在刑事或民事资产没收程序或满足任何机构施加的民事罚款之外获取额外的储备资产,除非有进一步的行政或立法行动。

(d) “政府数字资产”是指所有政府BTC和所有储备资产。每个机构的负责人不得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任何政府数字资产,除非根据财政部长根据本节(b)款行使的合法权力和负责任地管理美国数字资产储备库,或根据有管辖权的法院的命令,根据法律要求,或在司法部长或其他相关机构负责人确定政府数字资产(或出售或处置所得)可以且应当:

(i) 归还给可识别和可验证的犯罪受害者;

(ii) 用于执法行动;

(iii) 与州和地方执法伙伴公平分享;或

(iv) 释放以满足31 U.S.C. 9705、28 U.S.C. 524(c)、18 U.S.C. 981或21 U.S.C. 881下的要求。

(e) 在本命令发布之日起60天内,财政部长应提交一份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建立和管理战略比特币储备和美国数字资产储备库的法律和投资考虑,包括战略比特币储备和美国数字资产储备库应位于的账户,以及是否需要任何立法来实施本命令的任何方面或这些账户的适当管理和行政。

第4节. 会计。在本命令发布之日起30天内,每个机构的负责人应向财政部长和总统数字资产市场工作组提供该机构持有的所有政府数字资产的完整会计记录,包括任何有关当前持有政府数字资产的托管账户的信息,这些信息对于将政府数字资产转移到战略比特币储备或美国数字资产储备库是必要的。如果该机构不持有任何政府数字资产,该机构应在命令发布之日起30天内向财政部长和总统数字资产市场工作组确认这一事实。

第5节. 一般规定。(a) 本命令中的任何内容不得解释为损害或以其他方式影响:

(i) 法律授予行政部门或机构或其负责人的权力;或

(ii) 管理与预算办公室主任与预算、行政或立法提案相关的职能。

(b) 本命令应根据适用法律实施,并视拨款情况而定。

(c) 本命令无意且不会创建任何权利或利益,无论是实质性的还是程序性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法律或衡平法上对美利坚合众国、其部门、机构或实体、其官员、雇员或代理人或任何其他人强制执行。

白宫,2025年3月6日

www.us-acna.info (2025.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