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建立美国投资加速器

根据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作为总统的权力,特此命令:

第1节. 目的。 美国是世界上最强大的经济体,但美国在公司发展和运营的每个阶段都存在的缓慢、复杂和繁琐的监管程序,使得重大的国内和外国投资比必要的更加困难。 法规阻碍了投资、许可和选址,众多重叠的联邦、州和地方法律体系具有复杂且经常重复的要求,显著延迟了建设。 为了美国人民的利益,联邦政府应大幅扩大对寻求在美国投资和建设的公司的援助。

第2节. 政策。 美国的政策是现代化其流程,以吸引大量国内和外国在美国的投资,并积极协助那些为我们的国家经济繁荣而在这里建设的人,从我们的小企业到最大的公司释放投资。

第3节. 美国投资加速器。 (a) 在本命令发布之日起30天内,商务部长应与财政部长和经济政策总统助理协调,在商务部内设立一个名为美国投资加速器(投资加速器)的办公室。 投资加速器应通过协助投资者高效地导航美国政府监管流程、在符合适用法律的情况下减少监管负担、在适当且符合适用法律的情况下增加对我们国家资源的访问和使用、促进与我们国家实验室的研究合作,并与所有50个州的州政府合作减少监管障碍并增加国内和外国在美国的投资,来促进和加速在美国超过10亿美元的投资。(b) 投资加速器应由一名执行主任领导,并根据商务部长的指示配备法律、交易、运营和支持人员。 投资加速器应负责商务部内的CHIPS计划办公室,该办公室应专注于通过谈判比前一届政府更好的交易来为纳税人带来利益。(c) 投资加速器应识别联邦法律中任何现有的机制、例外和机会,这些可以在保护国家安全的前提下用于协助外国和国内投资者。

第4节. 一般规定。 (a) 本命令中的任何内容不得解释为损害或以其他方式影响:(i) 法律授予行政部门或机构或其负责人的权力;或(ii) 管理与预算办公室主任与预算、行政或立法提案相关的职能。(b) 本命令应在符合适用法律并根据拨款可用性的情况下实施。(c) 本命令无意且不会在法律或衡平法上为任何一方针对美国、其部门、机构或实体、其官员、雇员或代理人或任何其他人创造任何可执行的权利或利益,无论是实质性的还是程序性的。

唐纳德·J·特朗普

白宫,2025年3月31日。

www.us-acna.info (2025.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