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国家能源主导委员会
根据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作为总统的权力,特此命令:
第1节. 政策. 美国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并且在能源技术和创新方面处于领先地位,这些对于美国人民的经济繁荣和国家安全至关重要,对我们的伙伴和盟友也是如此。我们必须扩大所有形式的可靠且负担得起的能源生产,以降低通货膨胀,促进经济增长,创造高薪就业机会,重新确立美国在制造业中的领导地位,引领人工智能领域,并通过运用我们的商业和外交杠杆来结束世界各地的战争,从而通过实力恢复和平。通过利用我们惊人的国家资产,包括原油、天然气、租赁凝析油、天然气液体、精炼石油产品、铀、煤炭、生物燃料、地热、流动水的动能和关键矿物,我们将保护和保存我们最美丽的地方,减少对外国进口的依赖,并促进经济增长——从而减少我们的赤字和债务。我政府的政策将是使美国成为能源主导国。
第2节. 建立. 特此在总统行政办公室内设立国家能源主导委员会(委员会)。
第3节. 成员资格. (a) 内政部长应担任委员会主席。能源部长应担任委员会副主席。(b) 除主席和副主席外,委员会还应包括以下成员:(i) 国务卿;(ii) 财政部长;(iii) 国防部长;(iv) 司法部长;(v) 农业部长;(vi) 商务部长;(vii) 交通部长;(viii) 环境保护署署长;(ix) 管理和预算办公室主任;(x) 美国贸易代表;(xi) 政策副幕僚长;(xii) 经济政策助理总统;(xiii) 国家安全事务助理总统;(xiv) 国内政策助理总统;(xv) 环境质量委员会主席;(xvi) 经济顾问委员会主席;(xvii) 科学和技术政策办公室主任;以及(xviii) 总统可能不时指定的其他行政部门和机构(机构)的负责人。
第4节. 职能. (a) 主席应召集并主持委员会会议,与幕僚长办公室协商,若主席缺席,副主席应主持。(b) 委员会应:(i) 就如何最好地行使总统权力以生产更多能源使美国成为能源主导国向总统提供建议;(ii) 就改进所有形式美国能源(包括关键矿物)的许可、生产、发电、分配、监管、运输和出口流程向总统提供建议;(iii) 向总统提供一份建议的国家能源主导战略,以生产更多能源,包括通过减少繁文缛节、增强私营部门在能源生产经济各领域的投资、专注于创新以及寻求消除长期存在但不必要的监管来实现能源主导的长期目标;(iv) 就促进联邦政府与国内私营部门能源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向总统提供建议和协助;以及(v) 就促进本节(b)(iii)小节下制定的战略中包括的能源生产政策的一致性向总统提供建议。(c) 在执行本节(b)小节下所列的咨询职能时,委员会应通过主席在适当时与经济政策助理总统、国内政策助理总统和国家安全事务助理总统协调。委员会的职能应向幕僚长办公室报告。(d) 在本命令发布之日起100天内,以及主席认为适当时不时,委员会应:(i) 向总统推荐一项计划,以提高全国对能源主导相关问题的认识,如可靠能源的紧迫性;通过可靠能源源实现的技术改进;移除可靠且负担得起的能源源的国家安全问题;能源部门支持的就业;以及推高可靠能源消费者成本的监管限制;(ii) 就各机构在现有权限下可以采取的行动向总统提供建议,以优先考虑增加能源生产的政策目标,如迅速显著增加电力容量;迅速促进能源基础设施的批准;批准在新英格兰、加利福尼亚、阿拉斯加和美国天然气服务不足的其他地区建设天然气管道;促进关闭的发电厂重新开放;以及使小型模块化核反应堆上线;(iii) 向总统提供对为美国家庭、汽车和工厂提供可靠、丰富且负担得起的能源最关键的市场审查;(iv) 就吸引和保留私营部门能源生产投资的激励措施向总统提供建议;(v) 就识别和终止推高能源成本的做法向总统提供建议;以及(vi) 与州、地方和部落政府官员以及私营部门个人协商,以征求关于如何最好地扩大所有形式能源生产的反馈。
第5节. 行政管理. (a) 委员会应拥有执行其职能所需的员工和其他协助。(b) 各机构应与委员会合作,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向委员会提供主席或根据主席指示的副主席合理要求的与影响能源主导的政策相关的协助、信息和建议。
第6节. 国家安全委员会的代表. 内政部长作为委员会主席,应担任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常任成员。
第7节. 一般规定. (a) 本命令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损害或以其他方式影响:(i) 法律授予行政部门或机构或其负责人的权力;或(ii) 管理和预算办公室主任与预算、行政或立法提案相关的职能。(b) 本命令应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并根据拨款的可用性实施。(c) 本命令无意且不会创建任何可在法律或衡平法上由任何一方对美利坚合众国、其部门、机构或实体、其官员、雇员或代理人或任何其他人强制执行的权利或利益,无论是实质性的还是程序性的。
白宫,2025年2月14日。
www.us-acna.info (2025.02.14.)